优选股票网

解除权自知道之日起

什么是解除权发生之日?

解除权是发生在效力待定合同认定的过程中。解除权发生之日应当是指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效力待定合同存在之日。
您这里所说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效力待定合同才能作为行使解除权的前提条件。只要权利人知道无权代理人以他的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即可在一年内行使解除权。无需等到房屋交付之日或者付款之日。

合同法第75条的理解?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

1:建议你玩玩大富翁,里面有股票游戏
2:同花顺软件论坛有模拟炒股游戏
3:证券之星也有模拟炒股游戏

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有违反合同的行为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这些行为解除合同!

合同保全情求权中撤销权期限是自知道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但自侵权之日起5年不行使则消灭(除斥期间)

600188即将狂涨,等着瞧吧!!!!!!!!!!!!!!!!!

什么是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有哪些类型

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

合同解除权的类型

1、约定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

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

呵呵,这样的合同应该是没有的。除非合同里面约定一方当事人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力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这一约定公平不违法,才有这种任意解除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