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女性健康 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
社会调查问卷
实施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关注女性健康,普及女性健康知识,增强广大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她们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妇女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巨大作用,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中国优生优育协会携手梦佳娜公司,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推出《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社会调查问卷》。
第二条 《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社会调查问卷》的所有业务活动必须遵守该项目的科学指导操作规程、医学伦理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社会调查问卷》的具体实施应接受中华医学会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社会调查问卷》影响面广、公益性强,是对全社会女性特殊关爱的重要活动,该活动将对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和谐幸福和全民族的健康强盛做出较大贡献。
第五条 主办:中国优生优育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
承办单位:梦佳娜公司
协办单位:各省市优生优育协会、各城市妇幼保健院
第二章 调查组织
第六条 《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社会调查问卷》由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确定总的指导方针,由中国优生优育协会、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根据新的健康理念联合设计,经相关专家中华医学会会长钟南山院士、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生殖工程研究室卢光琇主任,中国优生优育基因健康中心协助完成,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邵夏珍主任审核,形成目前近百问的调查问卷,是全国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第一次关于女性健康的调查活动,具有国家级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 问卷设计的原则是:语言通俗易懂,利于填写、回收、录入和统计分析。
第八条 问卷设计的要求是:倡导科学健康理念、普及女性生殖健康知识、提倡女性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女性自我保健和科学育儿能力、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普及生育、抚育、教育知识,掌握家庭优生优育优教普及状况,为国家决策提供女性相关健康状况数据和建议。
第九条 调查问卷活动及问卷批准后由承办单位梦佳娜公司负责印刷,共计60000份。
第十条 为了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在全国范围内选定30个省市自治区作为调查区域。

第十一条 在调查区域内设立《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社会调查问卷》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各妇幼保健院或本次活动的相关机构。工作站内需设立由承办单位设计的活动宣传栏,并陈列活动相关的文件、书籍等,工作站内由专人负责问卷的发放及回收工作。
第十二条 为了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全国各地的活动工作站同时开展调查,平均要求每个调查区域调查2000人, 年龄在20-60岁之间,其中至少有10%为农村人口。
第十三条 调查问卷的活动时间:2007年12月1日至08年12月30日。根据活动进展情况,予以延长。
第十四条 调查方式可采取小课堂、健康讲座、工作点咨询、有奖(抽奖)问答等形式进行,以鼓励和提高广大女性的参与活动积极性。
第十五条 各工作站将原始调查问卷交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设专人负责接收各工作站收集成功的原始调查问卷,并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调查问卷的回收时间:2007年12月1日至08年12月30日。根据活动进展情况,予以延长。
第十七条 首批6000份问卷的调查报告完成时间:2008年2月1日至3月1日
第十八条 问卷的录入和整理由中国社科院负责,承办单位协助。调查问卷录入后的原始数据,由社科院交给承办单位和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分别保存。承办单位负责数据转交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首批6000份问卷的调查报告由社科院与承办单位负责编写,报告编写完毕后,社科院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交给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和承办单位。
第二十条 调查问卷活动的宣传:承办单位将整合多种媒体资源,对活动进行大范围宣传。省级优生优育协会及各妇幼保健院将运用自有宣传渠道进行相关宣传,邀请相关媒体并联系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给予宣传支持。宣传口径由活动办公室统一制定。
第二十一条 活动项目在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宣传报道,以及电子网络宣传等方面,其内容必须经过承办单位审核批准,并需报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备案。
第二十二条 调查问卷活动的评比。根据调查问卷的质量、数量以及调查速度对所有参与调查的妇幼保健院和其他承办机构进行评比活动。评选出团体优秀奖6名,个人优秀奖29名,事迹突出者将参与国际交流。
第三章 管 理
第二十三条 组织成立: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 活动办公室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万达广场B座10层 邮编:100022
电话:010-58206336转608 传真:010-58208255
第二十四条 活动办公室人员设立:
主 任:赵 岩,全面活动负责。
副主任:李勃达,总体方针;
福 婕,活动协调及细化工作。
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办公室布置:
1、在公司电梯口设水牌: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健康卫生事业发展》活动办公室
2、办公室内:
牌匾:中优协《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活动办公室
布置:中优协相关活动照片、相关材料汇编、整理成册。
第二十六条 由中国优生优育协会批准命名的《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社会调查问卷》工作站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和资格认定:
(1)向《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活动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细则请详见“活动办公室的申请细则通知”。
(2)由《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活动办公室对申请点进行实地或委托考察审核。
(3)由《关注女性健康,推动女性卫生事业发展》活动办公室报请中国优生优育协会批准后,双方签订合同,方可挂牌,并按照合同要求运行。
第二十七条 合同内容包括:
(1)明确协议的参加单位;
(2)确定具体项目和合作名称;


主办: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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