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教育在国外
http://www.ysyy.org 2008-01-18 14:51:11 优生优育网
 
   对儿童进行"早期教育"可以说是历史上许多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和心理学家的主张。如古代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昆体良等;17至19世纪的夸美纽斯、洛克、卢梭、欧文、福禄培尔等。他们普遍认为,由于幼儿期是一个人发展最重要的时期,因此教育儿童应尽早开始。幼儿的早期教育应注重符合孩子的年龄特点,强调自然的、快乐的,以身体、道德、语言、游戏等内容为重点的教育。他们大多认为,家庭环境和父母的教育对幼儿的培养和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的思想、观点和理论对世界范围内的早期教育运动的发展产生了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古希腊的哲学家和教育家柏拉图(公元前427-347)曾在其《理想国》中主张,教育应尽早开始。他认为:一个人成为什么样的人,从小所受的教育至关重要。在一个人的幼小柔嫩阶段,最容易接受陶冶,你要把他塑造成为什么形式,就能塑造成什么形式。幼儿的教育应从音乐教育和体操开始 。
  古希腊学术思想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主张,凡在儿童身上可能培养的习惯,都应及早开始,然后渐渐加强这些训练。5岁以前,不要教孩子任何功课,可安排他们游戏和娱乐。应注意周围环境对儿童的影响 。
  古罗马教育家昆体良(约35-114)也认为儿童教育应尽早开始,他比较重视儿童语言的发展,认为7岁以前就可以学习认字。记忆力在儿童期比较牢固,要使最初的教育成为一种娱乐。他非常重视家庭环境对儿童成长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他认为父母的教育水平越高越好,那种溺爱孩子的娇溺教育会败坏孩子的道德,造成孩子身体上和精神上一切力量的衰退 。
  法国16世纪的教育思想家蒙田(1533-1592)在《论儿童的教育》一文中指出,由于儿童的性情多变不定,其希望和前途不可捉摸,因此,儿童的教育是一件及其困难的事,需要悉心的培育。要教给儿童科学和真知。主张用"新方法"(即因材施教;反对权威;理解知识;重视练习与实践)教育儿童:他注重对儿童性格和品质的培养,并且强调要儿童学会扮演多种社会角色 。
  17世纪著名的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1592-1670)在《大教学论》中指出,人的教育应尽早开始,因为在人身上,唯一能够持久的东西是从少年时期吸收得来的。他在历史上第一次肯定学前教育的地位,并且将它纳入他所创立第一个最系统、最完整的学制中。此外,他在《母育学校》这本历史上第一部家庭幼儿教育学专著中,进一步强调儿童的价值和父母的义务,尤其肯定了早期教育的价值和性质。他说,任何人在幼年时代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到老年就要收获同样的果实。教育幼儿宜尽早开始,为人父母者应在早期为孩子奠定虔敬、德行、及智慧的基础 。
  英国哲学家和教育家洛克(1632-1704)在《教育漫话》一书中强调,幼儿期的教育足可以影响人的一生,正如江河的源泉,水性柔和,稍用一点力便可导向不同方向。他详细列举了10项儿童身体保健方面的建议,并且认为儿童的道德教育应该从早期开始,因为儿童的精神在早期最柔软、最易于受支配,应该得到及时而充分的注意。如果儿童年幼时父母教育不当,等于在"污染源泉",在儿童身上播下邪恶的种子,使之离开德行的大道 。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和教育家卢梭(1712-1778)在名著〈〈爱弥儿〉〉中,主张按孩子的年龄段进行相应的自然教育。他十分重视在幼儿期对孩子实施自然教育。他认为幼儿期的自然教育应在空气好、环境好的乡村进行。在幼儿期主要应该对儿童进行身体的锻炼,同时进行感官和感觉的教育。他认为儿童出生时就有学习能力,可以在幼儿活动时,让他通过看、摸、听等办法,去发展自己的感官和感觉。他提出应当辨别孩子的自然欲望,并适当对待。他主张利用"自然后果法"教育儿童,让儿童按照自己的思维和能力学习 。
  19世纪英国社会活动家和教育家欧文(1771-1858)认为,幼儿都是可以有人任意塑造的、结构奇妙的复合体,其性格是由他周围的人或环境来决定的。幼儿在成长过程中不断地与周围环境接触,就会形成与周围人群相类似的情感和习惯。他认为周期教育意义重大,可以影响人的一生。儿童的许多品质都是在6岁以前养成的。有些印象甚至在1岁或1岁半就可以获得。好的、有教养的性格应该从儿童时期就加以培养 。
  德国著名的教育家福禄培尔(1782-1852)在〈〈人的教育〉〉中集中阐述了关于儿童的发展和教育理论。他主张人的教育必须是适应自然的。从儿童刚诞生时起,就必须按照儿童的本性去理解他们和正确对待他们,让他们自由地和全面地运用他们的能力,而不能违反他们的本性把成人的的形式和使命强加于他们。他将儿童的发展过程分为4个相互联系的阶段:即婴儿期、幼儿期、少年期、学生期。婴儿期是一个"吸狁"的时期,也是感官、身体、情感"发端的时期"。从父母和教育者方面来说,婴儿期主要是"保育"的时期。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第一个阶段对于他的现在和将来都具有无法描写的重要意义。同样,对于人的发展来说,幼儿期也是至关重要的。应该利用和重视儿童的家庭生活,对幼儿的家庭教育主要在于唤醒、激发和发展他的全部力量和素质,培养他的四肢和一切器官的能力,满足他的素质和力量的要求。家庭教育在幼儿成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丰富幼儿的生活,引导幼儿的自我活动、自我发展和社会参与,福禄培尔主张建立一个以"发展幼儿活动本能和自我活动能力"的教育机构 。
  20世纪前期,随着世界主要工业国家的公共教育制度的基本建立,涌现了一批关注儿童发展和教育、具有真知灼见和影响力的教育家,如爱伦。凯、霍尔霍尔(1844-1942)、杜威(1859-1952)、蒙台梭利(1870-1952)等。
  他们认为,儿童是有价值的群体,儿童的发展对其未来的生活有着不可忽视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人生发展的最重要时期。他们肯定儿童的发展具有阶段性和不同的特点。如霍尔将儿童发展分为婴儿期(0-4、幼儿期(4-8岁)、青少年期(8-12岁)、青春期(12-25岁4个阶段;蒙台梭利则从儿童心理发展方面分为2个阶段,即无意识地吸收心理阶段(0-3岁)和有意识地吸收心理阶段(3-6岁)。她认为幼儿发展具有5个(即秩序、细节、行走、手部、语言)"敏感期",人的智力发展也正是建立在幼儿敏感期所打下的基础上。为了促使幼儿的心理发展,她主张儿童的教育应开始于诞生时。
  瑞典作家爱伦·凯在〈儿童的世纪〉〉一书中表示,20世纪将成为"儿童的世纪",教育将研究并顺应儿童的成长特点,使他们保持自然淳朴的天性。她提倡教育的新方法,即允许自然静静地、渐渐地任其本然进行,教育者只需注意儿童周围的活动环境。她认为教育的目的应是创造一个外表与内部都美丽的世界,使儿童能够在其中自由活动和生长。她重视对儿童独立人格的培养,不满意幼儿园和学校的现状,建议由家庭取代之 。

  在许多教育家的影响和推动下,一些国家开始重视儿童的地位和权利以及儿童早期教育的发展。1924年国际联盟通过了第一个主张儿童权利的国际性文件--《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
  20世纪中期,世界逐渐进入了一个新技术革命的时代。在一系列的科学研究和新发现的基础上,人们对儿童发展的认识也不断深入,尤其是皮亚杰(1896-1980)、斯金纳(1904-)、布鲁纳(1915-)、苏霍姆林斯基(1918-1970)、布卢姆、班杜拉等儿童心理学家和儿童教育家的出现,使得儿童观、发展观、教育观日益变得科学而合理。
  斯金纳通过行为与控制的实验研究,阐明了"操作性条件反射"和"积极强化"的理论。他认为儿童具有"可塑性",可以通过对环境的操作和对某些行为的"积极强化",可以随意地创造、设计、改变儿童的行为。
  皮亚杰认为,儿童的智力发展经历了4个阶段:[1] 感知运动阶段(出生-2岁)、[2]前运算阶段(2-7岁);[3]具体运算阶段(7-11岁);[4]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其中第一个阶段(即感知运动阶段)是智慧的"萌芽期",是"人类生命最有创造力的时期",它"决定着心理演进的整个过程"。
布卢姆通过对儿童进行的长期追踪研究,提出了学前期是儿童智力发展的"关键期"这一重要论断。他指出,如果假定儿童17岁时的智力发展水平为100%的话,那么,有50%的智力发展是在4岁前完成的;30%是在4-8岁之间,20%是在8-17岁期间完成的。
  从6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制定了发展公共学前教育的规划,如美国于1965年实施的"开端教育计划";英国在1961年掀起的"游戏小组运动";日本的《幼儿教育七年计划》等。同时,保护儿童地位与权利的呼声日益高涨,195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提出了儿童的"十大权利"。1971年,欧洲委员会召开了学前教育大会,探讨学前教育对儿童发展的价值。1974年,在委内瑞拉召开的世界学前教育大会,强调教师、父母及其他社会成员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1977年,第20届欧洲各国教育部长常务会议指出:3-8岁是儿童发展的关键期。1979年,被定为"国际儿童年"。
  20世纪80年代以后,社会逐渐进入信息化时代,人们对儿童发展、权利的概念,对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的认识发生了新的变化。儿童发展的目标, 在20世纪初期主要是以儿童的身体养护为主,中期则是以儿童的智力开发为主, 而到了后期则转向以儿童的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个性的健全发展为主。0-6   (7) 儿童的发展与教育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和一些国家的重视。
  198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召开了国际学前教育协商会议,认为"从出生直至进小学的儿童"都应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学前儿童开始从幼儿提前到新生婴儿,这一概念的改变对世界各国的儿童观产生了很大影响。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1989年联合国颁发的《儿童权利公约》明确指出,"每个儿童均有权享受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要"最充分地发展儿童的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强调家庭应成为儿童成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父母双方要共同担负起儿童养育和发展的责任。
  1992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43届国际教育大会"上,重申"学前教育应该成为0-6岁儿童的权利,儿童应受到托儿所和幼儿园的特殊照顾和教育。"
  1994年,联合国将该年定为"国际家庭年",倡导家庭民主化是学前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内容。这一思想逐渐被学前教育界所接受,并且运用在家园合作共建上。
  1996年,全美学前教育协会在《发展的适当的学前教育》中指出,学前教育的目标应该使儿童在身体、社会性、情感、认知等方面都获得成长。强调学前教育机构要同家庭建立互惠的关系。
  1997年,国际组织伯纳德·范·利尔基金会在总结20多年来资助不发达国家儿童成长的经验时提出,家长是否参与学前教育以及参与的程度如何,是决定儿童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1998年,世界银行报告在总结儿童死亡的教训时指出,父母具有疾病防范常识和基本教育知识,是维护孩子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提高家长保育、教育子女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的发展和一些新的研究成果的出现,0-3岁被认为是孩子大脑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同时也是孩子各方面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许多早期教育专家和科研人员从大量的相关研究中发现,在0-3岁这段可塑性最大的时期里开展对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无论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是对将来社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和一些国家关注的重点。"每个儿童有权拥有尽可能好的人生开端" 被列为于2002年5月召开的联合国大会儿童特别会议的主要目标之一。所谓"人生开端",主要是指孩子从出生到3岁这一年龄段。可以预料,在新世纪里,国际社会将会比过去任何时代更加关注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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