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出生缺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http://www.ysyy.org 2008-01-18 15:08:03 优生优育网
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统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推动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转变的关键。在成功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和低生育水平的今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任务愈显重要和紧迫。
出生缺陷是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因素。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每年有80-120万的新发出生缺陷病例(其中有30-40万为肉眼可见的出生缺陷婴儿),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目前,我国共有残疾人口8290万,占总人口的6.3%,其中农村人口6400万。全球有6.5亿残疾人口,其中相当一部分为出生缺陷所致。根据卫生部发布的数据,从1996~2004年,我国以医院为基础监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2004年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128.38/万,主要畸形发生率顺位为:先天性心脏病(18.53/万)、唇裂(14.85/万)、多指(趾)(14.61/万)、神经管缺陷(9.44/万)、脑积水(7.92/万)。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生率为历年最高,居于首位。
2004年,农村出生缺陷总发生率高于城市,男性围产儿总发生率高于女性。产妇年龄别出生缺陷总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即在<20岁和≥35岁年龄组最高,而在25~30岁年龄组最低。
出生缺陷不同程度地影响患儿正常的生长发育、学习、生活和工作,给其家庭带来痛苦和负担,也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也直接影响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推行。为此,近些年来,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参与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努力探索中国特色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方法和途径。
一是努力争取各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将防治出生缺陷列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优先主题之一,提出 “重点开发高效无创出生缺陷早期筛查、检测及诊断技术,遗传疾病生物治疗技术等”,为使“出生缺陷率低于3%提供有效科技保障”。根据部门职责和降低出生缺陷工作需要,以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制订《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十一五”发展规划》时,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 “十一五”期间的重要工作内容,明确提出了出生缺陷干预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研究我国常见出生缺陷的病因及发病机制,开发临床筛查、检测、诊断、预防新技术和孕前风险评估方法”;“制定出生缺陷干预实施指南和服务规范,逐步建立具有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预模式。80%以上的县乡服务机构按照工作规范,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开展以一级预防为主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开展孕前保健、随访、转诊等服务;建立完善病残儿医学鉴定报告制度,为病残儿家庭再生育提供优生咨询指导和孕期服务,减少可预防的出生缺陷发生。”
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出生缺陷防治科研项目。目前,大多数出生缺陷的发病原因、发病机理尚不清楚,缺乏行之有效的预防手段和措施,也缺乏有效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为此,国家“十一五”期间加大了出生缺陷干预研究的经费投入,在“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中设立了“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的防治研究”项目。国家人口计生委被确定为该项目的组织部门之一,负责组织实施“出生缺陷人群监测与综合干预模式及示范研究”课题。该课题将针对我国出生缺陷高发现状,建立和整合相应的一级干预适宜技术,开展出生缺陷人群综合预防效果评估,发展适用于我国不同地区、以一级预防为主的出生缺陷人群综合预防模式和方案,为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实施出生缺陷低成本高效率预防策略提供技术支撑及信息支持。
三是积极推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模式。出生缺陷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为提高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力度,国家人口计生委积极倡导和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模式,努力推动各地将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目前,共有8个省专门成立了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领导小组,逐步构建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体系,形成了各尽其责,部门协作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创造了宝贵的经验。
四是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服务网络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开展力所能及的工作。从2000年开始,参照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策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即在宣传普及优生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开展健康促进,选择成熟的干预技术和方法。通过孕前、出生前的干预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和有严重缺陷儿的出生。引导基层将工作重点放在出生一级干预。即通过宣传倡导、知识普及、优生咨询、高危人群筛查、健康促进等活动有效地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鉴于我国出生缺陷呈高发态势和上升趋势,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首先,各级政府要从国家和平崛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给予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足够的重视,将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必要的科研和工作经费。
其次,要针对目前大多数出生缺陷发生的原因尚不明确的现状,以及一些有较明确发病机理的出生缺陷,尚缺乏安全、有效的筛查、诊断技术。必须大力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发更多更好更安全的出生缺陷预防、筛查和诊断技术。
三是,要完善出生缺陷的监测方式。目前,我国采用以医院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方式,监测对象为出生后0-7天的婴儿。2005年全国住院分娩率为85.9%,在家庭分娩的婴儿无法纳入以医院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范围;一些出生缺陷于出生后数月和数年才能显现,这部分出生缺陷患儿无法纳入现行监测范围;由于基层人员诊断水平有限,基层监测点能够常规监测的出生缺陷病种集中于肉眼可见的形态畸形,而对于结构、功能异常的出生缺陷,多数尚无法辨别。因此,目前出生缺陷实际发生率不清。
四是,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要大力加强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培训,为基层添置开展宣传咨询、初筛工作的必要设备。
主办: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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