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关于
“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调研工作的通知
中优协发(2009)第1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生优育协会: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统一部署,要求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我协会为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
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人员包括:部属新社会组织专职理事长(会长)、常务副理事长(常务副会长)、驻会副理事长(驻会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专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11月27日动员大会开始,至2010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根据要求,各新社会组织都要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组织进行调研,查找问题,进行整改。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为了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社团组织与群众和政府间密切的联系,切实履行协会的宗旨任务,服务社会、服务会员,提高三优服务工作质量,使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协会学习的安排,将对各省、市优生优育协会开展一次调研活动。详见: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关于“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调查表。
请认真进行填写,就调查表中提出的主要和重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在12月20日前以E—mail或传真形式上传或上报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10—65125317
传 真:010—65125618
E—mail:qin_xinhua@sohu.com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2009年12月11日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关于
“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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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研单位 的基本情况 |
省市自治区优生优育协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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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组织建立协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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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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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总数(含志愿者) 离退休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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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工作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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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 建设情况 |
是否建立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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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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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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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自身建 设、组织开 展业务工作的情况 |
协会管理办事机构(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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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展业务工作分支机构(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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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完善的财务、人事等内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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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有无信息化建设及建立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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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组织开展工作取得成效的主要方法和经验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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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和限制协会发展的主要问题 影响和限制协会发展的主要问题 |
协会在以科学技术指导开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影响协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主客观因素)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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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在着力解决服务卫生、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会员方面协会还存在哪些问题?请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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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优育协会在全国和本地区学术影响力、社会公信力、自主发展能力、会员凝聚力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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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在自身建设和科学规范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提出协会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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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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